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俞亦农获刑3年半

12月28日,黟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廉洁黟县”发布信息称,当日上午,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俞某某受贿案在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俞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俞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据了解,俞某某为俞亦农。

该信息称,作为黟县近年来被查处的市管干部,俞某某案的庭审备受关注。黟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人社局等俞某某曾任职过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30余人赴现场旁听庭审,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经过1个小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各庭审环节,全面查明了案件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俞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陈述环节,俞某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悔恨不已:“虽然我曾为党的事业做出过贡献,也得到过组织的认可和荣誉,但因为缺乏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对孩子失败的教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被告人俞某某悔恨的泪水令在场的每一名旁听人员都唏嘘不已,深刻感受到了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内心受到强烈的触动。

据了解,2023年7月17日,黄山市纪委监委发布信息称,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亦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黄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1月20日,黄山市纪委监委发布的信息称,经查,俞亦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私欲膨胀,丧失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俞亦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该信息显示,俞亦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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